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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暂行规定》的解读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09-03 264

一、起草的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市以“便民利企”为目标,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实现招标投标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坚持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暂行规定》。

二、起草的过程

自2019年初开始,市交易中心多次实地学习调研不见面开标,借鉴先进地市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于3月14日,形成《规定》(讨论搞)。 经市交易中心内部反复讨论后,3月24日,《规定》正式成文。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1.规定的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工程建设和采购项目。

2.操作程序。包括在线签到,在线解密,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线提疑等环节。

3.意外情况的处理。包括出现交易系统服务器故障、软件或网络数据库故障、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电力系统故障等突发情况是的处理及免责情况。

4.附则。包括规定的解释及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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