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不同项目的招标文件也有不同的要求,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有哪些要求吧!
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陈述的目的是帮助潜在投标人在编制项目建设招标文件时了解项目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地质地貌特征、气候条件、场地条件、工程条件(建筑结构类型、形式及数量、层数、主要建筑内容、周边环境要求、设计标准)、施工前准备、地质资料等。
2. 投标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资格一般在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中规定,对不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和资格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3.现场勘测和招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应注明“标前会议”和“现场勘察”的时间、聚集地点以及投标人是否自带车辆等。
3.分包合同
从资格预审到招投标,要事先明确分包的内容,划分好范围,在资审时事先明确分包商的资格要求。如果在审查过程中没有确定分包合同,工程建设确实需要分包的,应在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明确写明。
4.工程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
项目采用预支工程预付款的方式。要明确预支金额,按比例扣款的方法,按月进度形象计量付款。
不采用预付工程备料款的方式(不推荐)。可根据工程进度按月付款,按进度付款结算。
即预支工程预付款,也按形象工程支付进度款。
5.工期
工期的确定应根据工期和竣工需要,规定合理的工期。从实际出发,考虑冬季雨季、节假日,甚至考虑小麦收获和秋收期间的施工期。当各单项工程相互配合时,有的工期紧迫,有的工期比较宽裕,都需要区别对待。提前施工期,应考虑成本的抢修措施,提前施工期和延误施工期要有奖惩办法。确定施工工期要与招标人协商,对招标代理机构应进行检查。
6. 建设合同条款
施工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合同主要条件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一般不允许变更。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由招标人单方面,迫使投标人同意,可以参与投标,即由要约人(投标人或承包商在合同中)受要约人(客户端)在招标人或合同,一旦选定中标人,招标文件在合同条件下成为受要约人的“承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有哪些要求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招投标信息的朋友请登录比地招标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