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投标提供的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招标要求,经评审后的报价在标底的某一偏差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中性价比最优者中标。在工程招标活动中,评标方法主要有:有标底评标法和无标底评标法。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差别在于:一是招标单位在招标工程中是否编制标底;二是评标时是否以标底为基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考评评分。
有标底评标法又可以细分为单一标底评标法和复合标底评标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1、单一标底评定法:是以业主标底为标准,用来衡量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优点是操作简便,简单易行。但它对标底有更高的要求:
①要求标底做得正确,不能有一点疏漏和失误;
②要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幅度,达到合理的低价水平;
③在编制标底时,保密要求非常严格。
由于市场供需不平衡,部分建设单位在承包工程中存在主观倾向,或者由于碍于关系、情面等原因,总希望自己用的施工队伍中标,因此标底泄露现象时有发生,保密性差。
2、复合标底评定法:是指在确定评标标底时,将业主标底与各投标单位的平均投标报价按一定比例的权重组合起来,构成复合标底,并以此作为衡量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①通过该方法得到的评标标底,最大的优点是减少了标底编制人员的压力,并相应地淡化了业主标底编制,只要标底编制中没有很大的遗漏和失误,就不会因此导致投标失败,
②使标底被人为地控制,即使有个别投标单位千方百计地探查到了标底,也无法同时探知到标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不可能同时探知到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