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今年政采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报道 天津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部署落实今年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相较于去年的统计工作,今年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虽是13张,但其中超半数统计表的内容都有调整。如,部分统计表中增加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项和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合同情况统计事项,另有部分统计表的统计内容一步细化,增加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数量统计事项,以及对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情况的统计。此外,今年投诉举报案件情况的统计也作了调整,改由财政部门根据当年案件情况在系统中录入项目名称、采购方式、案件问题类型及具体问题等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汇总数据。
《通知》还对统计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其中提出,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因疫情、重大灾害等原因而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应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脱密处理后,通过“其他合同录入”模块录入采购品目、采购金额和采购方式等简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