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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江路111号(4)【企业自挂牌项目】

产权交易 2024-03-1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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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琶江路***号(*) 【企业自挂牌项目】

    *.接受邀请并愿意参与本次招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单(全国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须于每月*日前交付当月固定租金(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计租期不足*个自然月的,按“月租金÷当月总天数×当月的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应交租金。

    *.乙方在该项目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和设备上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应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乙方除经营所需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外,不得在其承租商铺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失职或过失而导致出现事故引起项目及其他租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允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甲方认为是令人讨厌的、不寻常、有毒或有害的气体或气味。如甲方或管理公司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对该商铺周边环境及其他租户的影响。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特别声明

*、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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