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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询价公告

招标-询价 2024-07-0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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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为进*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过程中土地评估委托行为,保障依法行政,促进清廉机关建设,根据土地评估有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拟改变用途地块****进行公开****,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

*、项目概况

该地块原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拟改变为工业用地,位于****,面积约*****.**平方米。

*、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在省级(含)以上相关估价师协会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并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申请机构需要具有****资质,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应为*级(含)以上(同*机构若具有房地产*级(含)以上资质必须*并提供)。

(*)通过工商年度年检和省级****师协会年度年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

(*)土地评估机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土地的价格,按时按质完成估价报告编制工作,对所出具的估价报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土地评估机构要做好评估地价保密工作,不得在评估期间向用地单位或相关人员透露和商量地价。

(*)如无特殊情况,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有效期自报告提交日起,原则上不超过*年。

(*)报价人需在****年*月**日**时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文件及相关资质加盖公章加密发送至邮箱**********@***.***,并于****年*月**日上午*时至*时将密码发送至邮箱**********@***.***。

*、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人可经****人允许,对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报价人经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情况、相关专业情况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任何因忽视项目现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其他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县自然资源局***室

附件:关于****报价的函

关于****报价的函.****

****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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