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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翠湖园小区(E块地)9号楼-10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出让 2024-07-02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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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拍卖公告

****将于******日**时至******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进行第*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蔡长站名下****市****区前进大街翠湖园小区(*块地)*号楼-***号,所在楼层-*,建筑面积***.**,合同编号******,,合同状态:已备案,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备案时间:****-**-**不动产。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为:****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看样者请在正式拍卖日前自行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果拍卖成交,本标的物将有买受人自行接收。

*、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由相应主体负担,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日下午**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执行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手机:***********法官)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舆县东皇大道***号

河南省****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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