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二路205号之一【企业自挂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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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的意向报名者报名参加:
*.联合体;
*.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重大税收违反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主);
*.与出租方及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在租赁出租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出租用途:依法依规使用。
(*)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租赁标的物存在天花板漏水情况,承租方自行与楼上住户协商处理,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租赁期限为*年,无免租期。
(*)承租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和管理费按月度为*期进行结算,第*期租金和管理费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应于每期期初首日前支付当期租金及管理费。租金及管理费按*年为*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期基础上递增*%,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倍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租赁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
(*)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以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物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方拒绝交回租赁标的物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租年限不变,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如出租方在****年**月**日前未能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均可选择解除本次租赁行为,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管理费无息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及管理方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租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次租赁行为,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管理费不予退回。
(**)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及承租方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
其他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
现承租方合同****年*月**日到期。
交易保证金*****元。
合同样本 | 查看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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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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