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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告

招标-其他 2024-06-13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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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人民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告



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告

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患者提供的检验结果如符合互认条件,且能满足诊疗需求,则不需再重复化验。为进*步推进我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减轻广大群众就医负担,依据****省卫健委发布的《****年度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学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及项目清单》,现将****市第*人民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示如下:

我院参与互认的 **项检测项目 按照省卫健委要求统*在互认项目名称前标注 “晋**” 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可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互认,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
依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第**条规定, 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为加强患者满意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互认工作落到实处,****市第*人民医院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


厚德 博爱 精医 济世



-***-


供稿|检验科
编辑|高智红
审核|段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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