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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院家政月嫂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6-26 纠错
项目编号: 裕FY2024F005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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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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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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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区妇幼保健院****中标结果公示

****市****区妇幼保健院****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妇幼保健院****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抄纸巷**

成交金额:****元//人(****.**//人)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区妇幼保健院****

服务范围:****市****区妇幼保健院****。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年*签。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及磋商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佛子岭路与磨子潭路交汇处振兴财富广场**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市****区将军路***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振兴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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