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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孙集社区甲衡组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6-21 纠错
项目编号: 2024GSGN0037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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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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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孙集社区甲衡组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磋商日期:********

****县花岗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孙集社区甲衡组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成交候选人名称:****

报价:人民币 ******.**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业主单位:****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址:****省****市****县

人:****

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示期:********日至********

若参审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审单位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参审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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