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韩甸镇荣生村经济合作社双城区韩甸镇荣生村五荒地21号8.3亩水田1年使用权出租21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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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韩甸镇荣生村经济合作社****区韩甸镇荣生村*荒地**号*.*亩水田*年使用权出租**
联系人:李国涛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李国涛
法人电话:
地块名称:****市****区韩甸镇荣生村经济合作社****区韩甸镇荣生村*荒地**号*.*亩水田*年使用权出租**
坐落:****省/****市/****区/韩甸镇/荣生村
转出面积:*.*亩
项目编号:****_**_****_*_****
转出土地用途:种植业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旱田
挂牌价格:****.* 元(总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原有补贴的地块,补贴归承包者所有。如果国家相关的其他政策性变化或补贴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享有,如有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按国家政策执行。 *、在租赁期限内,标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用途不得更改,种植要求以村集体实际要求为准。 *、租赁期内,机动地不得转包、不得弃耕。 *、本次租赁机动地仅限于农业生产简单维护,不得改变机动地使用性质或区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村集体备案,应取得纸质意见答复。 *、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意向承租方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前需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出租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服务费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支付。
受让方条件:*、仅限本村村民报名,以身份证为准。 *、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优先(以身份证为准)
交易保证金(元):***.*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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