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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万达广场商铺9号-105

产权交易 2024-05-23 纠错
项目编号: N0297FC242689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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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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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挂牌价 *,***,***
保证金 ***,***
房屋建筑面积 ***.****
项目名称 *****达广场商铺*号-***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以系统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挂牌截止日期 ****-**-**(以系统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委托合同到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达广场商铺*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使用期限 以实际情况为准
权利性质 网签合同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砖混 所在层数 *-*
房屋户型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毛坯
抵押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配备电梯 以实际情况为准
欠费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情况为准
其他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转让底价(元) *******.**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转让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转让方已就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及征询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并确保在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优先购买权人;
*、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已对****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转让过程中,愿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选择动态报价时,授权由****股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是否具备交易资格直接进行确认;
*、标的转让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因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转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以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要求转让方进行赔偿;
*、转让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权交易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阿尔山农商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阿尔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本次转让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进行过实地勘验,接受房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最终受让交接时不得以房屋状况、材质与勘验时不符等理由提出退款等,最终成交价不因上述情形而改变。

*、该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参与竞买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状况、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以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股权交易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股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股交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在股交中心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货币*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按照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交易
指南
****规则 ****人在****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 建议使用**端****,如果使用移动端****,在****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
****报名 报名时间 ****-**-** **:**:** 至 ****-**-** **:**:**(以系统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受让申请书中材料清单)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以系统实际发布日期为准),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股交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申请材料、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情形时,在股交中心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股交中心的;
(*)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完成资产交接的;
(*)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中心损失的;
(*)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交中心交易规则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处置方法:
(*)如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中心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部分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时,非由意向受让方导致的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事项,该意向受让方可向中心申请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安排 交易方式/****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时间 ****-**-** **:**:**-****-**-** **:**:**(以系统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延时****周期(秒) ***
服务费 由最终受让方缴纳服务费(转让底价部分按《****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内股权发〔****〕**号)规定的比例支付,成交价款中超过底价部分按超过转让底价部分金额的 * %支付。)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号银联大厦**楼
  • *****达广场商铺9号-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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