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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区民族东路东兵工大道北包头三森国际灯饰体验广场1-1-1182

土地矿产 2024-05-23 纠错
项目编号: N0297FC242826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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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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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挂牌价 ***,***.** 元/宗
保证金 **,***.**
房屋建筑面积 **.****

项目名称 昆区民族东路东兵工大道北*****森国际灯饰体验广场*-*-****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昆区民族东路东兵工大道北*****森国际灯饰体验广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使用期限 以实际情况为准
权利性质 /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混 所在层数 *
房屋户型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装修情况 部分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以实际情况为准
欠费情况
其他情况

该房产产权为网签合同,待具备办理产权证时配合买方办证



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瑕疵情况的说明:

(*)转让标的均按照现状出售,转让方对房屋及其他转让标的的质量、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安全状态、完好情况、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以及其他任何瑕疵均不做任何保证、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竞买人(受让方)在参加竞拍前自行勘踏、测量转让标的,并仔细甄别和查询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至界限、实测面积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面积、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质量、内外部结构、装修情况、完好情况、安全状态等全部情况。

(*)转让标的房屋主体或附属设施毁损、房屋质量问题等可能会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或者因第*人的行为可能使得受让方不能顺利取得或使用该标的,或者转让标的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情形的,转让方不对既存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已经列明和未列明的瑕疵)作出任何担保和承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标的按套出售,所显示的转让标的面积、单价等仅供参考。如果显示的面积与产权证面积、实测面积等不符,则转让标的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规划面积等均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土地部门、规划部门等确认的面积为准。由此产生的面积差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论是否存在面积差异,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委托转让标的的权利凭证为网签合同,转让方不保证能办理产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


关于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特别约定:

(*)转让标的的产权凭证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利人为转让方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由受让方承担,按照国家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的权利凭证为网签合同且网签合同登记的买受人为转让方的,网签合同过户(或变更)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办理网签合同过户(或变更)时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网签合同过户(或变更)的任何费用。

(*)不论转让标的的权利凭证为以上第(*)项至第(*)项所列的哪种情形,也不论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如果转让标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补交,转让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补交土地出让金。


关于转让标的交付的特别约定:

(*)受让方必须在交易成交后*个月内与转让方办理交房及过户手续,逾期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转让标的自交易成交之日起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底价(元) ******.**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转让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转让方已就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及征询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意见;并确保在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优先购买权人;
*、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已对股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转让过程中,愿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选择动态报价时,授权由股交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是否具备交易资格直接进行确认;
*、转让方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向股交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或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标的转让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因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转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以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要求转让方进行赔偿;
**、转让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交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别
告知

*、本次转让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进行过实地勘验,接受房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最终受让交接时不得以房屋状况、材质与勘验时不符等理由提出退款等,最终成交价不因上述情形而改变。

*、该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参与竞买的意向方须实地勘验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状况、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以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股权交易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股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股交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如有承租人参与受让,需在公告期内线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如在公告截止日前未线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作放弃。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交接过户手续。交接过户后发生的*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如因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产权,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

*、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

*、若信息公告(含资产管理公司补登公告*个工作日)期满,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权利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照股交中心相关规则执行。

*、如最终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需在向股交中心提交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受让。拟置换的资产评估价格须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转让方不对最终受让方弥补差价。如*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由转让方自行确定受让方,必要时,可由股交中心组织确定最终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按照股交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或相关约定向股交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股交中心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股交中心收到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且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交易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股交中心将价款转付转让方。采用资产置换的依据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债权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可在报名时向股交中心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并确保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材料递交至股交中心,纸质材料需与经股交中心审核的电子档材料保持*致。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标的对应土地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切风险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意向受让方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交易
指南
****规则 ****人在****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 建议使用**端****,如果使用移动端****,在****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
****报名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股交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申请材料、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情形时,在股交中心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利益受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股交中心的;
(*)未按照信息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完成资产交接的;
(*)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中心损失的;
(*)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交中心交易规则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如置换成交,未按公告及交易合同约定履行后续义务的。
*、处置方法:
(*)如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或分期首付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交易双方没有约定交易保证金使用方式,受让方已支付交易价款的,在支付全部价款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原渠道返还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
(*)如最终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成交的,在其按交易合同及其他约定向转让方全部履行相关义务后,并按约定向股交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中心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部分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时,非由意向受让方导致的交易业务中止或终止事项,该意向受让方可向中心申请无息原额返还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安排 交易方式/****方式

挂牌转让/*名及以上意向方报名网络****



增价幅度(元) *****
自由****时间 -自公告截止日后第*个工作日*时至**时 延时****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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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易经理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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