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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公产权网挂2024-13号宜昌路三段15号房屋出售

产权交易 2024-05-21 纠错
项目编号: 锦公产权网挂2024-13号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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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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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锦公产权网挂****-**号 宜昌路*段**号****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锦公产权网挂****-**

项目名称

宜昌路*段**号****

转让

****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状况

出售标的位于宜昌路*段**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层数为*/*层,室内简单装修、水电暖设备齐全。

转让底价

***.**元

公告期起止

*******日至******

展示时间、地点

时间:*******日至*月**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方式

网络**** 加价幅度*.**元整数倍

****起止时间

自由报价期为********时至********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

保证金金额

***元

交纳形式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保证金账户

名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请于********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知

*.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用*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负担。

*.成交前关于房屋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转让方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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