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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

招标-其他 2024-04-26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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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年度“****”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年满**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每人每学年提供**元助学金,直至毕业。

  资助对象:“****”为年满**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资助**元助学金。

  项目周期:****年*月至****年**月

  资金额度:***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民政局儿童保障股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无

(*)项目名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助学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是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助学金。

  资助标准:孤儿年满**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元助学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元助学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元助学金。

  项目周期:****年*月至****年*月

  资金额度:**.**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民政局儿童保障股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无

  *、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民政局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作的通知》(厅办〔****〕**号)《****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号)要求,并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进*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工作宗旨,广泛宣传“****”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助学项目,确保符合助学资助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及时资助。****年为**名在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已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作的通知》(厅办〔****〕**号)****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号)。


****民政局

****年*月**日

  审签:黄昌翠,上传:段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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