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林芝市政务服务中心失物招领须知

招标-其他 2024-04-01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政务服务中心失物招领须知

*、存放方式 捡*人上交遗失物品时,须与失物招领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工作人员*同将失物逐*清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处理方式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失物招领公告栏”,及时发布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年内无人认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对无人认领已存放**小时的鲜活、腌制物品及已存放**日的普通食品,本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作废弃物处理。 *、领取方式 *.办事群众认领失物时必须讲清失物的遗失时间、地点、外型、特征、具体物品明细等详细特征,若所述物品与实际不符,将不予领取。 *.办事群众认领失物时,需凭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领取。 *.失主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亲自领取需要他人代领失物的,代领时须出示失主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失物的具体名称、代领人的姓名并注明“遗失物品被委托领取后视同本人领取,如有丢失,****市政务服务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失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事宜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违禁物品,包含大容量锂电池的物品、烟花爆竹、易燃液体、喷漆、压缩气体罐等,以上物品均不得收入失物招领现场。
*.对可疑物品本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将上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冒领遗失物品属 违法、违规行为,本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将上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招领时间、地点

工作日 **:**-**:** ,****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服务电话:****-*******,****-*******。


审核:廖剑

校对:达娃曲珍

编辑:扎西罗布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扫码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政务资讯

点个“在看”,分享给朋友↓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