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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十五批拟挂网医用耗材产品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24-04-1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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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

****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全品种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产品规范挂网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第**批拟挂网耗材产品、牙冠产品(第*批)、人工关节非中选(第*批)、带量非中选和脊柱类非中选产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日至***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挂网。

*、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选择“耗材招标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具体的项目查看。

(*)拟挂网耗材产品(**批)请选择“****年全品种耗材挂网”,点击“直接挂网管理(捏合)”-“挂网公示管理”查看公示结果。

(*)拟挂网牙冠产品(*)。请选择“口腔牙冠产品”,点击“直接挂网管理(捏合)”-“挂网公示管理”,查看公示结果。

(*)带量非中选产品。请选择“带量非中选挂网采购”,点击“直接挂网管理(捏合)”-“挂网公示管理”,查看公示结果。

(*)人工关节非中选(第*批)。拟挂网产品登录系统查看

*、申(投)诉

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申投诉请登录招采子系统点击“耗材招标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具体的项目,点击“企业申投诉”-“添加申投诉”,选择相应的服务事项填写申投诉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有关事项

(*)公示产品的统计截止时间******,公示产品为企业报名报价并填报全国最低价产品。

*高于同类平均价*.*倍的产品,鼓励企业主动降价,降价后符合*.*倍要求的产品可以挂网。

*人工关节非中选、脊柱非中选和口腔种植牙冠高于限价的产品,企业申诉降价后符合限价的产品可以挂网。

*申请降价的产品,请明确产品捏合编号、注册证号、降价价格及单位(单位须与系统最小使用单位*致),并盖鲜章彩扫上传附件,否则视为无效。

*企业产品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并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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