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政策解读】环政发〔2024〕3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产权交易 2024-01-30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政策解读】环政发〔****〕*号****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环政发〔****〕*号****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参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号)、《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桂财资〔****〕**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修订了《****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现行****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环政发*****,以下简称原办法)从******日开始实施。原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和加强****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处置规范化意识的提高,特别是原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些新情况新问题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中央、自治区和市级也相继出台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资产处置管理的处置范围、处置权限以及管理细节等方面作出调整,为我县修订原办法提供了很好的参照和借鉴。

使资产管理工作更符合我实际堵塞管理漏洞,提升资产管理效率,进*步强化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部门履行资产处置管理职能的需要,我们原办法进行修订。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章,共***条,对资产处置管理的总则、处置权限和要求、资产处置方式和程序、处置收入、监督检查、违规责任条款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总体来说,新的办法有以下特点

*组织架构更加清晰

将资产处置方式全部归集到第*章资产处置方式中,并按照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方式分为*个小节,分别对应明确了各种处置方式下所需报送的材料明细以及具体要求。相较原办法组织架构更为清晰。

(*)删除了涉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的相关规定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关于“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解读》关于“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本质上属于预算管理的范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的相关解读,参照****壮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删除原办法中涉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的有关内容,并在附则中新增第***条,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按照预算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将涉及资产处置事项授权相关规定进行简化

原办法实施过程中,各单位普遍反映处置审批权限偏低,审批链条较长,且授权权限分门别类较难掌握熟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参照自治区办法第**条有关权限的设定,将授权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审批额度调整为单位价值**元以下(原来规定**元以下)。在简化授权事项表述的同时,进*步扩大资产处置授权权限,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固定资产规定使用年限

第***条中增加:“报废资产的使用年限应不低于资产配置标准中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或专业设备的专业设计使用年限。无配置标准规定使用年限和专业设计使用年限的,使用年限应不低于《〈政府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中的最低折旧年限”的内容。

(*)新增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处置的特殊规定

根据我县实际在第**条规定由主办单位在会议、活动结束时按照本办法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置未经批准,主办单位不得擅自占有或者处置,并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的内容

(*)新增应急情况下资产处置的特殊规定

参照自治区办法,《办法》第**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国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下,相关单位可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处置国有资产,待应急事件结束后按资产审批权限报主管部门或县财政局备案”,使应急情况下的资产处置更为灵活,应急响应更为迅速。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