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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山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投诉处理部门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23-11-1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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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发改法规〔****〕***号)部署要求,进*步优化我县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将****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投诉处理部门职责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

*、职责分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投诉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局

发改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我县各部门招标投标活动并对其履行招标投标职能及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改部门重点负责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工程建设管理股,联系电话:****-*******。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公路股,联系电话:****-*******。

(*)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河务工程管理部,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局

负责****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责****项目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负责科室: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

其他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应行政监督部门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各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完善投诉受理、反馈机制,对征集到的明确可查线索,应当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核查,纠正并查处*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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