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经过公开招标且开、评标工作在群众监督员全程监督下完成。由评标小组评审后上报公司,经公司确定了该项目预中标单位,现公示如下:
标段*:****公司烧煤矸石采购项目(*****-********-*):由“****红兴鑫建材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
标段*:章贡公司烧煤矸石采购项目(*****-********-*):由“****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
标段*:兴国公司烧煤矸石采购项目(*****-********-*):由“兴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投标人认为本次评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权按相关规定,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证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送达以下机构,否则将不予受理(以收到时间为准)。
投诉受理部门:********南方*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投诉受理地址:****省****县禾丰镇
投诉电话:***********(肖先生)
********南方*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