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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公安局新310国道电子监控设备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3-10-20 纠错
项目编号: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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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新***国道电子****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需要采购安装新***国道****至****段建设区间测速*段(共*个点位)和电子警察*处,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 石家庄青园街***号 ***,***.**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市公安局新***国道电子****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评审专家名单
崔源(组长)、王毅、刘智刚(甲方评标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公安局
地址:****市金城大道**号
联系人:李炜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尹喜路与长安路交叉口金源科技楼**楼
联系人:常洁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洁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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