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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2023年第一批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3-03-13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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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年第*批****项目结果公告

****年*月**日下午*:**,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县****年第*批****项目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经审查评定,现将招标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第*成交候选人:****县*赋职业培训学校,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第*成交候选人:合肥金谷职业培训学校,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第*成交候选人:****天宇职业学校,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县城南新区为民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来安县经开区纬*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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