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花瓶村知府湾门口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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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交易公告
编号:****(*********)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已由****县清泉镇花瓶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县清泉镇花瓶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投标人自行实地勘察,招标人不组织勘查活动。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注册地在****县境内,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
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分别于****年 *月**日至*月**日(节假日休息)到****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 时至**:** 时,下午**:**时至 **:**时。报名费***元,售后不退。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及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年付**%,第*年付**%,第*年付清。*、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清泉镇花瓶村委会
联系方式:****(***********)
****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