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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光县农村气代煤改造工程采购壁挂炉及燃气灶具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2020-05-12 纠错
项目编号: HYXZC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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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年****县****项目更正公告

****年****县****项目更正公告

报送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年****县****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县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众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运河区朝阳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第*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原为: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包含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灶),现更改为: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相关产品*** 产品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第*条合格条件原为:设备生产厂家均需要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包含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灶),现更改为: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相关产品*** 产品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里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更改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产品***产品认证证书

更正日期:****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省****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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