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关于江西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支付标准的公示

公告变更 2020-03-30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年**月**日 ****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落实****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赣医保发〔****〕**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制定了****省落实第*批****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支付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方式

医药服务管理处:****-******** ********@***.***。

*、其它事项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通过电话或发公函至指定邮箱反馈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根据相关文件正式印发执行。

****省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