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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阳市秦都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19-10-1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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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印发《****市****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的通知

****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区水利局

****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咸秦发改****〕***

关于印发《****市****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

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咸发改投资【*******号)文要求,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市****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联系人:张文军 ****

话:***-********   

箱:********@***.***

****市****区发展和改革 ****市****区工业和信息化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市****区交通运输

****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区营商中心

****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步规范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决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严禁干预社会投资人的招标自主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统*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各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整治重点

  对纳入本次专项整治的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重点针对以下问题:

  *.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在购买文件或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

  **.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

  **.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不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整治方法和步骤

  (*)周密安排部署(***-****日)

  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中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的决策部署,学习《关于印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等文件规定,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结合市上实施方案,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步细化专项整治实施目标、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指定*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为工作联络员,****日前将联络员统计表报送发展改革局(见附件*

  (*)全面开展整治(****-**月**日)

  *.排查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排查清理”的原则,各部门负责本行业内有关招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并填附件*,**月**日将清理情况报送发展改革局汇总报区政府审核后上报市上,并于年底前根据权限修订、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大、政府修订或废止。对经清理后保留的有关招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随机抽查。 (时间另行通知) 发展 改革 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号) 规定, 运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各部门 ****年*月*日至****年**月 ** 期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进行系统梳理汇总,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并聘请招投标专家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区整治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整治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对随机抽查记录应当建立台账,存档备查,并按要求填写附件*。 区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对本系统整治范围内招标项目进行全面筛查、抽查,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填写附件*, **月**日前 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 *.重点核查。 ** ** -**月**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进*步畅通招投标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机制,充分结合随机抽查对涉及本次整治内容的投诉举报进行重点核查。对于征集到的明确可查的线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日前报送发展改革委。

(*) 全面总结提升(**月**日-**月**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的成效与不足,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和有关制度建设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下*步工作打算以及对国家层面的意见建议等),连同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的最终情况,同时填写附件*、*,**月*日前报送发展改革委。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省级有关部门统*部署,省、市、县*级统*开展。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对建设统*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好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区发展和改革局在门户网站将规范招投标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重点对落实《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宣传解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布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征集问题线索。

  (*)依法纠正查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对尚未截止投标的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投标人内容的,责令及时改正,取消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对已截止投标但尚未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视违法情节严重程度责令改正;对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也应严肃指出违法情形,责令承诺不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记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对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重点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监管制度缺陷和漏洞,进*步健全完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堵塞监管漏洞。加快招投标、领域法规政策制定完善,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附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专项整治随即抽查、重点核查总体情况统计表

*.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区招投标工作部门联络员统计表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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