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凉山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再发公告
正文
凉山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公告
(二)
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结合全州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2号公告。
一、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或取消聚会聚餐等集体性活动。若必须前往,要正确佩戴口罩,口罩用后不随意丢弃,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适当开窗通风,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交通工具、商场、 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上岗等防护措施。
二、停止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即日起,州内景区全面关闭,所有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全面停止,原计划春节期间举行的所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全部取消,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全部暂行闭馆,所有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暂停营业。婚丧嫁娶等人员聚集活动必须到当地社区或乡镇登记审批,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举行。因本公告所要求事项导致退票的,一律不允许收取任何手续费。
三、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设立检疫站点,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
四、配合做好治疗和医学观察。如果您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请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时就诊。如果您近两周内曾经到过疫情高发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来凉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或乡镇登记,配合相关防控措施。
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州上下的团结一心,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凉山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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