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融合与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0-D-0010)更正公告第1号

公告变更 2020-01-23 纠错
项目编号: TGPC-2020-D-0010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危险化学品****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信息时间:****-*-**】

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以****方式,对****市危险化学品****项目实施****,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市危险化学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部分更正见附件*。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市****区宾水道增*号环渤海发展中心*座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河东区红星路**号*楼。

*、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市危险化学品****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更正公告*附件*.****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