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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JG2019—20号31号33号至38号41号至46号49号至51号53号至57号65号至73号76号77号82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土地矿产 2019-12-06 纠错
项目编号: A0F700D5-D1A2-153F-1CEB-35A594865B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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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成交行为信息
公示编号: ********-****-****-****-************
公示标题: ****市******—**号 **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 **号 **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统*交易标识码: ***-******************-********-******-*
公示类型: 正常公告 发布时间: ****/**/* *:**:**
公告源***: /
截止日期: ****/**/** *:**:**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结束时间: ****/**/** *:**:**
招拍挂开始时间: ****/**/**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
招拍挂类型: 拍卖出让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宗地数量: **
公示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单位: ****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撤销原因:
修改日期: ****/**/* *:**:** 撤回时间: ****/**/** *:**:**
创建时间: ****/**/* *:**:** 地区: 宁德市
公示内容: 附件.*** ****市******—**号 **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至**号 **号 **号 **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晋自然资告字〔****〕**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出让人陈埭镇溪边村民委员会、陈埭镇花厅口回族村民委员会、灵源街道英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永和镇巴厝村民委员会、灵源街道小浯塘社区居民委员会、英林镇东埔村民委员会、陈埭镇桂林村民委员会、陈埭镇宫口村民委员会、陈埭镇梧埭村民委员会、安海镇可慕村民委员会、安海镇桐林村民委员会、新塘街道杏坂社区居民委员会、陈埭镇洋埭村民委员会、英林镇清内村民委员会、内坑镇内湖村民委员会、内坑镇土垵村民委员会、深沪镇华山村民委员会、陈埭镇岸兜村民委员会、内坑镇黄塘村民委员会、深沪镇东华村民委员会、内坑镇东村村民委员会、陈埭镇江头村民委员会、陈埭镇湖中村民委员会、磁灶镇上厝村民委员会、金井镇石圳村民委员会、****委托,我局决定委托****以拍卖方式分别出让****市******—**号、**号、**号至**号、**号至**号、**号至**号、**号至**号、**号至**号、**号、**号、**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和土地使用综合条件(见附件*) 拍卖出让起叫价和增价幅度(见附件*) 其他相关要求 (*)交地方式为出让人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土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竞得人在签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个月之内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并与出让人签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已在****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建设,该用地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市交纳,并由该企业与出让人签订《****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我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本次拍卖活动的****市******—**号、**号、**号至**号、**号至**号、**号至**号、**号至**号、**号至**号、**号、**号、**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分别为**.**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报名地点:市自然资源局*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 (*)拍卖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拍卖室(****市青阳街道崇德路***号金融广场)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我局*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或****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报名和实地踏勘 (*)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年**月**日**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市青阳街道迎宾路**号 咨询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邱先生 **** 地 址:****市泉安南路**号新华都广场***室 咨询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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