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石规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号令),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活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 面积 (㎡) |
地块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主要规划指标 |
起始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米)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黄水镇黄水社区青杠组 |
****.** |
*类居住用地 |
商业**年、住宅**年 |
≤*.* |
≤** |
≤** |
≥** |
*** |
*** |
***元或其整数倍 |
|
注: 地块的具体规划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资条件〔****〕****号)。 本宗地土地来源系渝府地(****)***号地票指标取得征转用手续。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非在****县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县成立新公司作为竞得人(新公司需满足*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且应在参与竞买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新公司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但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申请报名: (*)发现和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或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有其它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原违法建设主体无报名资格。 如有发现以上*种情况存在或弄虚作假,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取消竞买人资格,竞得结果无效。 *、挂牌出让时间、保证金交纳时间、地点、主持、资料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均可报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报名及挂牌报价地点:****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挂牌主持:交易中心确定相关人员主持。 (*)申请人可到****市****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出让咨询、索取资料和报名等活动在双休日、法定假日内不予受理。 (*)地块内地上、地下各种管网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资处理。 (*)宗地竞买人有*家以上(含*家)的,则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其拍卖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竞得人在该地块从事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其安全生产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日内缴清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将收回或注销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取消其确认资格,并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本宗地按现状挂牌,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等,详见有关挂牌文件。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左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县南宾镇新区写字楼*楼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寿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玉广场支行******************** *、****农村商业银行****支行 ************************* *、****银行****支行 *************** 收款单位:****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