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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新闻资讯 2019-10-14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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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

根据全省林业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14日起开展全省2019年营造林实绩和2018年度造林保存状况综合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1.2019年营造林实绩。确定六合区等33个县(市、区)为2019年营造林实绩核查单位。

2.2018年度造林保存状况。确定溧水区等13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造林保存状况核查单位。

具体核查单位见附件。

二、核查内容

1.2019年营造林实绩:每市抽取2—3个核查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2—3个乡镇(街道),对抽取乡镇所有上报造林小班进行现地核实,重点核查面积核实率、上报合格率以及10项综合管理指标。同时,结合全省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全覆盖式测算各地年度成片造林更新率。

2.2018年度造林保存状况:对抽查乡镇(街道)2018年验收合格的造林小班进行现地复核与档案检查,重点核实面积保存率以及3项综合管理指标。

三、核查人员

我局组织12名人员,分5个组开展核查工作,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是全面掌握新造林实绩、客观评价森林资源高质量培育成效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认真准备资料。各地要提前整理营造林相关资料,包括2019年小班作业设计卡片、自查验收小班一览表、自查抽查成果材料等;各市、县(市、区)推进造林绿化的主要举措、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等材料。

3.严格执行规定。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协调配合,合理设计路线,严守核查单位保密制度,为节约、高效、规范、安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徐钊,联系电话:025-86275217,13913025854。

附件:江苏省2019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单位及人员分组情况表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   江苏省2019年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单位及人员分组情况表

组  别

成  员

单    位

核查市

2019年造林实绩

核查单位

2018年度造林保存

状况核查单位

第一组

张  明

曹  蕾

翁  轶

无锡市

盐城市

江阴市

宜兴市

新吴区

大丰区

亭湖区

滨海县

亭湖区

第二组

陈  欣

郑  刚

苏州市

徐州市

太仓市

吴江区

常熟市

吴江区

新沂市

新沂市

铜山区

丰  县

第三组

岳金平

王  奕

常州市

南通市

宿迁市

溧阳市

武进区

金坛区

启东市

苏通园区

如皋市

苏通园区

宿豫区

泗阳县

沭阳县

第四组

程小义

倪健忠

镇江市

扬州市

淮安市

句容市

丹阳市

丹阳市

扬中市

江都区

高邮市

宝应县

盱眙县

洪泽区

淮阴区

第五组

曹国华

徐  钊

王  凯

南京市

泰州市

连云港市

六合区

溧水区

溧水区

浦口区

泰兴市

兴化市

姜堰区

东海县

东海县

灌南县

海州区

注:核查组成员中第一人为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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