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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安徽芜湖两部门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

新闻资讯 2019-08-14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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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安徽芜湖两部门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
  • 索引号:725549332/201908-00176
  • 信息分类:基层动态;
  • 发布机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 发文日期:2019-08-14 15:44
  • 生效日期:2019-08-14
  • 废止日期:
    名称:加大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安徽芜湖两部门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关键词:

来源:2019-8-14 中国自然资源报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周克怀 通讯员 叶亚琴)近日,安徽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检察院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签订《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联手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加大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发挥公益诉讼“1+1>2”效益。

《意见》明确,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上一年度协作工作情况,梳理当年重点工作计划,明确相互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范围情况研讨,会商协调行政执法具体问题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具体事项。对双方认定分歧较大、定性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保持沟通协调,及时商讨解决。

《意见》要求,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主要交换以下5个方面信息内容:上级机关及本单位新发布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各级检察机关通报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典型案例;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的案件;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犯罪、公益诉讼等案件信息,以及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他需要及时沟通交换的信息。

《意见》指出,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抄告和提前介入制度。在信息共享前,自然资源部门将办理的重大典型行政执法案件适时抄告检察机关;需要移交公安机关的相关刑事案件,在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抄告负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对涉及破坏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疑难案件,市自然资源部门邀请市检察院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开展案件调查等工作,共同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每年确定1~2个自然资源类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件,邀请检察机关全程监督。

《意见》强调,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将采取法律咨询、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为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活动提供司法保障,形成打击合力。自然资源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自然资源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破坏耕地、林地、矿山地质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可商请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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