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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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台市监人〔2019〕9号
全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社发〔2019〕38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度全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的对象、范围:评审对象和范围依据《浙江省医药行业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职改字〔1988〕06号)和《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浙人专〔2006〕45号)规定,评审专业分别为药品质量管理、药品检验、生物制药、药物制剂、化学制药、食品(化妆品)质检等6个专业。 (二)申报条件: 1.学历、学位和工作年限要求。大学(含大专)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不含见习期,下同);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二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者。 2.外语要求。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作为评委会评审的参考依据。 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作为评委会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4.论文要求。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作为评委会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申报对象提供论文的,须自行提供第三方论文检索报告。第三方检索机构为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机构。检索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相似度超过50%),评审会进行一票否决。 5.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必备条件。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人〔2017〕28号)要求,今年参加医药行业医药工程类工程师评审人员(参加食品检验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对象除外)应完成2018年、2019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各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一类专业科目不少于45学时)。参评人员应及时在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网站(www.zjfda-tc.org.cn)注册参加相应年度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教育学习。学习完成后,打印有关学时证明材料并将学时在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平台(http:tzjxjy.tzks.net)手工登记。登记办法:登录平台-我的成绩-零散学时-上传材料。材料类型选择“网络课程学习”,选择合适的材料数量,以便合计学时与学时证明相符。最后上传证明材料图片要小于1M。另有其它类型材料的,也可以上传登记。 6.学历认证要求。对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评审程序 1.材料准备 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按附件6所列材料清单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为确认申报对象在职在岗工作,防止“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在现单位连续交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2.资料上报 (1)材料公示。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在单位内部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并签字盖章。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若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网上申报。登陆zcps.tzhrss.gov.cn申报。具体申报说明请见附件1。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3)现场确认和审核。网上资料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需携带现场确认表(附件6)和所有材料原件到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请见附件7),并当场进行网上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网上直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在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9月9日-13日。 (4)审核上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审核后开具的委托书和花名册、评审表上报到市医药行业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9日。 3.评前公示。市医药行业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对接收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tzscjg.gov.cn)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评审对象。 4.人机对话系统考试。通过审核的申报对象(参加食品专业工程师评审对象除外)须参加人机对话系统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作为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合格率控制在90%以内。 5.现场考察。选择部分评审对象较多单位,组织专家实地考察,现场查看评审对象工作业绩,听取单位工作人员对评审对象的评价,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6.召开评审会。通过人机对话考试的评审对象和食品专业工程师评审对象根据通知参加评审会答辩。答辩情况作为专家评审重要参考依据。答辩结束后由评审会专家进行讨论并投票。赞成票达到投票专家数2/3的评审对象,通过本年度职称评审。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zhrss.gov.cn)上进行公示。 三、其他相关事项 1.申报对象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应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2.申报对象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人机对话系统考试和答辩的,后果自行承担。 3.评审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账号:台州市财政局,1207021209049777728-141001,台州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在通过评前公示后交纳。因账号关系,只能在银行窗口交纳。交纳时请注意注明交费人员信息。发票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在参加答辩时交与。 4.市医药行业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1103室,电话:88552710)。
附件: 1.网上申报说明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表花名册(中级) 3.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参评对象 提供)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参评对象提供)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纸打印,中缝装 订,一式三份,参评对象提供) 6.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现场确认表 7.现场确认地点和联系电话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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