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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陪护单位选定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中标-合同公告 2019-07-19 纠错
项目编号: ZJHY2019-JH08-ZFCG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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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中心医院陪护单位选定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 采购人名称:****市中心医院

*、 供应商名称:****连多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市中心医院陪护单位选定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合同编号:********-****-*******

*、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 *级陪护 *对* ***
* *级陪护 *对* ***
* *级陪护 *对* ***
* *对多(病床和床位需符合条件) *对* **
* *对多(病床和床位需符合条件) *对* **
* 特级陪护(气切、精神障碍) *对* ***
* 母婴陪护 *对* ***
* 短时陪护 *对* 按小时收费 **
* 高压氧仓内陪护 *对* 按此收费 **
** 高压氧仓内陪护 *对多≤*:* 按次收费 **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工作要求 *、管理形式:由中标人统*招聘、管理及培训员工。 *、陪护模式:公司需根据病情提供*对*、*对多模式服务供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需在病情和位置允许的情况下)。 *、陪护协议:中标人必须与接受陪护的患方签署合法的陪护协议并妥善保存。 *、收费方式:在中标人指定地点以签署的陪护协议为标准缴纳陪护费用,并根据患方要求开具发票。 *、收费标准:患者陪护费按陪护等级定价,在合同中约定,在医院公共区域进行公示。 *、管理要求 (*)中标人需安排管理人员驻扎在医院负责陪护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须由具有医院陪护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如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随时换人。 (*)中标人须保证本院陪护人员的数量,以满足临床需要,并提供**小时连续陪护服务。接到陪护需求后*小时内须回应患方是否有陪护。 (*)中标人对违规、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陪护人员应严肃处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上述陪护人员及考核不合格的陪护人员责令劝退。 (*)中标人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中标人同患方签订服务协议时,应在陪护人员、患方共同对服务内容、时限、人员、费用等均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协议。 *、陪护人员要求 *、陪护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有相关培训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周岁以上、**周岁以下(以身份证时间为准)。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无严重的皮肤病和严重的药物过敏。 *、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在陪护期间,统*着装,挂牌服务,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扎堆聊天,不能串岗。 *、明确工作职责,严禁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其工作范围主要是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要服从病区护士长的安排,不能干涉正常的医疗、护理工作。 *、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印、拍照、抄录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取用医用物品;尊重患者隐私,不能谈论患者的病情;不与患者同床睡觉,不得占用病房空床。 *、陪护人员严禁向患者或家属索要钱物;不得向患者或家属兜售任何物品;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陪护期间不得干私活,节约用水、用电。 *、陪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重患者的陪护;不得私自接患者或私自介绍患者。 *、医院陪护的服务内容 医院陪护人员提供的服务可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清洁护理:协助患者洗脸、洗手、口腔护理(刷牙、漱口)、梳头、洗头发、洗脚或泡脚、擦澡或协助洗澡、更换衣服、修剪指甲等。 *、整理病床、床头柜的卫生,清理患者用品如便器等的卫生,洗涤患者衣物。 *、协助患者订餐、进餐、饮水、加餐、打开水、清洗餐具等。 *、协助患者功能锻炼、床下活动,陪同患者散步,给不能自主活动的患者翻身等。 *、陪送患者检查,协助转运。 *、协助患者排泄大小便,帮助患者留取大小便标本,会阴部清洁等。 *、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如输液滴注的情况,患者有无发热异常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在患者或家属同意下为患者购买生活用品。 *、陪伴患者,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等。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元整或等额保函。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扣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款项后的**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招标人有权在以下情况下扣罚履约保证金,扣罚单(*式*份,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持*份),在合同结束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时扣除,多退少补。 (*)因陪护原因, 每向招标人投诉并查实*次扣***元;投诉致上级主管部门或在院外媒体曝光或引发诉讼经查实的,*次扣****元;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扣罚*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每季度招标人随机抽取临床科室陪护质量,平均分低于**分,每低*分扣***元。低于**分,招标人责令中标人立即整改,若连续*次低于**分,招标人可立即终止合同。 (*)如发现中标人或陪护人员向患方多收费,每发现*次扣除***元,扣罚*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其他扣罚:发现中标人或陪护人员违反招标文件、合同相关约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查实*起扣除***-****元,扣罚*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具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招标人准许中标人在招标人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各病区专科特点由护士长负责本病区陪护人员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及设施:办公室*间,物品储存室*间。 *、如中标人与患者及家属出现纠纷,招标人有权维持医疗场所秩序。 *、招标人有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义务,对于院内影响中标人工作的人员,必要时通知保卫科协助科室清理,以确保中标人正常开展工作。 *、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相关部门的管理,维护招标人的声誉,不得以招标人或其他名义从事患者陪护工作及其他事项,不得做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中标人和客户签订*份《陪护协议》,应履行患者隐私的保密义务。 *、中标人不得将本协议有关服务内容委托其他公司,以中标人或招标人名义在招标人场所开展陪护工作。 *、中标人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具有相关培训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周岁以上、**周岁以下(以身份证时间为准)。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无严重的皮肤病和严重的药物过敏。必须向医院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 *、中标人负责日常陪护管理工作,并持续对陪护人员进行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和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同时附有培训记录和课程内容。要求陪护人员切实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标人需确保患者安全(包括隐私安全),如在陪护期间,由于陪护人员的原因,造成患者坠床、滑倒、烫伤或其他损害引起纠纷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与患者的其他纠纷,也由中标人与患方自行解决,与招标人无关。如上述纠纷导致招标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中标人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服务时,中标人应主动与患方、接任中标人做好交接工作,将招标人的设施、设备等财物经招标人确认后交还招标人。 *、陪护人员的自身安全、社会保险、工资发放、劳动纠纷、意外保险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陪护人员发生各种工伤事故或意外伤害,概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无权在医院任何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招标人有权依照广告法和招标人相关的规定责令中标人限期改正;但招标人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中标人的正常工作。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招标人区域及合同内容,只从事招标人认可的陪护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步追究中标人责任的权利。在合同期间,中标人任何重大变动或法律事宜均应通知招标人。 **、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

*、 其它事项: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市婺州街**号*楼***

*、采购人名称:****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市财政局****监管处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市双龙南街***号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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