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广场路南面、东环路东面(尚城国际)F幢1601号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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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桂****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户名:****市****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蓝玉鸿名下位于****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广场路南面、东环路东面(尚城国际)*幢****号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广场路南面、东环路东面(尚城国际)*幢****号房。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次网上拍卖。
第*次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次拍卖****时间:待定。
第*次起拍价:******元人民币,保证金:******元人民币,增价幅度:****元人民币。
第*次起拍价:待定。
拍品看样时间: 预约看样。咨询电话:****-*******、***-*******。
该案由拍辅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拍卖,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投诉地址:****市****区云景路**号****区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
*、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人以上(含*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市****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买受人凭拍卖保证金及拍卖成交余款的转账记录到****市****区云景路**号****市****区人民法院*楼立案服务厅*号窗口收费处领取相关票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咨询相关金融机构。(*、中信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咨询:梁经理***********、王经理***********、杨经理***********、任经理***********;*、兴业银行“拍卖贷”业务详情咨询:王经理***********、****-*******,联系地址:****区民族大道***号*祺广场兴业银行;*、信用社“拍卖贷”业务详情咨询:覃主管****-*******、***********,联系地址:****市****区云景路**号永凯春晖花园*区*层农村信用社;*、民生银行****分行“拍卖贷”业务详情咨询:赵经理***********、齐经理***********;苏经理***********)*、工商银行 “拍卖贷”业务详情咨询:黄经理***********、杨经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拍卖贷”业务详情咨询:马经理***********、***************)。
**、需要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的意向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联系主办人登记,拍卖成交后再次联系主办人告知贷款事宜(贷款时限须在****结束后规定的**日内买受人自行办完,将成交余款全部汇入本院指定账户),否则银行发放贷款的时间超过拍卖成交款约定的缴纳期限,法院将取消本次拍卖、没收拍卖保证金并对该竞买人进行处罚。
**、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
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市****区云景路**号****市****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市****区人民法院网(****://*****.**********.***)上查询。
****市****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告知书
为进*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承担,现将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收费事项告知如下:
*、经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完成相应辅助工作后,标的物拍卖成交或流拍后经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应向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超过****元的部分为*‰;
(*)动产成交价**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超过**元的部分为*%。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
*、对标的物需要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所产生的费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行业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收取,没有规定的,按照市场价收取。
*、辅助工作费用或必要的实际支出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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