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街镇侯官上市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土地用途明细: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街镇金屿浦口村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土地用途明细: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甘蔗街道昙石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 |
土地用途明细: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 进行。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号地块:本宗地中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全部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按照****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具体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户型及套数由甘蔗街道人民政府和****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个月内向受让人确认提供。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2、****-**号地块:(*)本宗地中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按照****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安置型商品房按照相对集中归边的原则,在满足均衡容积率布局的前提下,允许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在地块南侧建设安置型商品房,若因规划设计原因无法成栋配建的*散安置型商品房,先抽取楼号后再按楼号结合单元号(按梯位)整梯位抽取,不足整梯位面积的按梯位抽取楼层号的单套住宅建筑面积予以补足,由县住建局牵头上街镇配合组织摇号确定,县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安置型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组织摇号)。其他公开销售商品房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地块北侧集中规划建设。具体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户型及套数由上街镇人民政府和****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个月内向竞得人确认提供。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要求本宗地沿地块西侧道路第*排集中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房[包括沿街第*排建筑物所有的底层(±*.***以上地上*层)商业用房,不足部分依次从第*层、第*层的商业用房进行选择],由宗地受让人建成后移交给上街镇政府或上街镇政府指定单位,再由上街镇政府按回购价****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3、****-**号地块:本宗地中所有商品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全部配建作为安置型商品房,按照****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具体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户型及套数由上街镇人民政府和****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个月内向竞得人确认提供。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对本出让宗地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中涉及配建安置型商品房户型配比要求必须经上街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才可上报审批。宗地受让人应沿着西侧规划路沿街第*排集中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房[包括沿街第*排建筑物所有的底层(±*.***以上地上*层)商业用房,不足部分依次从第*层、第*层的商业用房进行选择],由宗地受让人建成后移交给上街镇政府或上街镇政府指定单位,再由上街镇政府按回购价****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报名前竞买者须按以下的账户缴交竞买保证金: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支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支行(*) 账号:****************** 开户银行:海峡银行****支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分行 (*)账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联系电话:****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网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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