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村示范”2024年安图县松江镇沙金沟村污水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联系电话:查看
联系电话:查看
正文
“*村示范”****年****县松江镇沙金沟村污水治理
工程工程总承包*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示范”****年****县松江镇沙金沟村****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字(****)**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县松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村示范”****年****县松江镇沙金沟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新建Φ******圆形塑料污水检查井***座,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地埋式)*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地埋式)*座,双侧拉森钢板桩支护(桩长**)****,破坏及恢复:道路*******、边沟****、围墙****。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县松江镇沙金沟村。
*.*设计周期、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总承包费用:****.***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个或者*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已在省级、****自治州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办理咨询电话:****-********(长春)、***********(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长春)、****-*******(延边)。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县明月镇延安路*号****县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项目通过****省公共资源*体化交易平台交易乙方客户端“****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方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松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县松江镇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明月镇
联系人:****
电 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县扫黑办:****-*******
****县住建局:****-*******
****年**月**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资源*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图纸
图纸
推荐公告
更多-
机箱类产品废旧物资(长春)
招标单位: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金额: 10.61万元长春 2024-10-10
-
一批废旧机器设备拍卖会
招标单位: 详见公告详情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延边朝鲜族 2024-10-10
-
长春直齿行星减速机视频
招标单位: 详见公告详情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长春 2024-10-10
-
吉林电动充电桩
招标单位: 详见公告详情项目金额: 暂未确定吉林 2024-10-10
-
梨树县2023年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单位: 梨树县乡村振兴局项目金额: 249.55万元四平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