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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新媒体内容服务合作

招标-其他 2024-09-18 纠错
项目编号: JSZC-320100-JFHW-D202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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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发布”新媒体内容服务合作

中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发布”新媒体内容服务合作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发布”新媒体内容服务合作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简介):做好“****发布”各新媒体平台的主题策划、内容采写、生产制作、技术保障等工作,做好网络宣传活动策划以及城市形象网络传播(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年内至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 ** (北京时间)。

*、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市****区成贤街**号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雨花台区宁双路**号云密城*栋*楼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其他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项目,需要办理****省****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鼠标左键)。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地区****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市****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_****/*****.******;**********=********************************)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市****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并递交。

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提供书面《****市****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市****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市****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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