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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锡林浩特市康盛基业家居建材园区等7户不良资产包转让

产权交易 2024-09-13 纠错
项目编号: N0109ZQ240088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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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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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挂牌价 **,***,***
保证金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项目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锡林浩特市康盛基业家居建材园区等*户不良资产包转让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 挂牌截止日期 ****-**-** **:**:**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锡林浩特市康盛基业家居建材园区等*户不良资产包转让
债权总额(*元) *****.******(截至****年*月**日)
本金(*元) *****.******(截至****年*月**日)
利息(*元) *****.******(截至****年*月**日)
费用(*元) 以实际发生为准
债务人所属行业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债务人注册地址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债务人经济性质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法定代表人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债务人经营范围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债权抵押情况 详见债权清单
债权现状 该债权目前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分公司名下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分公司
社会统*信用代码 ******************
住所 ****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转让可采取*次性付款方式,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采用*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保证金相应充抵部分)支付至分公司指定账户,首付款不低于转让价款的**%;受让方应在签署次日起*个月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分期支付至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按照年利率*%(日利率=年利率/***日)向分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根据受让方未支付转让价款余额(不含首付款)*日利率*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后确定。

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起算日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次日。受让方分期支付转让价款时,应将对应资金占用费与转让价款*并支付。

分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如下:

(*)受让方应在与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保证金相应充抵部分)支付至分公司指定账户,首付款不低于转让价款的**%;

(*)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次日起*个月内,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并支付当期资金占用费。

(*)允许受让方提前付款,如受让方提前付款,受让方按照提前付款的实际金额和资金占用实际天数在付款时向受让方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重要事项

*、竞价完成次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若受让方不按要求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报价次高者确认最终受让方,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拟处置不良资产中相关瑕疵问题将在资产转让挂牌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中予以明确,《债权转让协议》将作为公示文件,由竞买人在登记前阅读。

*、瑕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或多项:

(*)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可能存在被出租、出售、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人善意取得;

(**)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上可能存在其他案件的先手查封,存在无法优先处置的风险,同时可能存在查封期限届满而未续封情形;

(**)标的资产项下部分债权中借款人、保证人存在涉诉、被执行、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个别担保人可能存在保证期间和执行时效已经过、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可能存在不能足额清偿债权的风险。

(**)标的资产项下部分债权中借款人工商登记存在已注销的情况,如****益众商贸有限公司、****昌利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债权无法实现的法律风险。

(**)由于原债权人未在诉讼程序中主张抵押权,存在抵押人提出抗辩的风险,如****益众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标的资产中部分债权项下的债务人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和限制消费信息,表明其偿还债务的能力低,实现全部债权的难度较大,如嘉丰机电、天骄糖酒等*户债权。

(**)标的资产中部分债权的借款人已停业,存在无实际经营的法律风险,如****嘉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项下部分借款人、保证人存在对外投资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司法实践中,股权拍卖因价值评估难度较大、拍卖启动率相对较低等原因,实际执行难度较大;如嘉丰机电、*嘉名仕、天骄糖酒等*户债权。

(**)标的债权项下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抵押权人和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存在不*致的问题,如康盛基业债权。

(**)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出租或被第*人占用等情况,可能影响后续处置受偿及无法扣划承租人租金的风险,如嘉丰机电、益众商贸、昌利达经贸、康盛基业、天骄糖酒等*户债权。

(**)标的债权项下抵/质押物可能存在被其他人查封、或未能续封等情况,可能影响抵/质押物处置主动权,如康盛基业、天骄糖酒、*嘉名仕、昌利达经贸、嘉丰机电、益众商贸等*户债权。

(**)标的债权项下部分部分主债务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如自行停业连续*个月以上,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风险,如*嘉名仕、康盛基业等*户债权。

(**)旺福装饰债权项下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桂福、陈晓红、赵弘义名下拥有*辆机动车,但执行法院未对上述车辆进行查封、处置,考虑到目前车辆暂未找到及实践中对车辆的执行,法院通常要求申请执行人找到车辆,否则,通常无法予以拍卖、变卖。因此,即便对车辆进行查封,在未找到的情况下,车辆的执行仍存在较大障碍。

(**)存在借款人、保证人因债务纠纷及过多被执行案件从而导致无法清偿债权、影响债权价值的风险。

(**)标的资产项下抵押房屋存在租赁情况,可能影响抵押物处置。

(**)标的资产属于金融不良债权,主权利及从权利包含但不限于除上述瑕疵之外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乙方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尽职调查,从而应当知晓包含上述瑕疵在内的债权瑕疵,及可能存在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受偿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保证金相关约定处置保证金。

*、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或首付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分期付款的尾款支付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中心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额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在中心转付保证金后,转受让双方出现保证金保证内容中的任*情形时,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竞价完成后,中心出具《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当日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和转受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旦受让不得回转。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含分支机构)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了全部交易条件及《债权转让协议》范本全部条款,并完全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及《债权转让协议》范本公示的条款,承诺《债权转让协议》*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交易合同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交易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本次转让标的债权项下实际利息、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垫付费用随债权*并转让。自基准日之后,标的债权回收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中心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下载,报名纸质资料原件需提交*式*份。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交易中心将有权不予退还其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让方可另行处置标的资产,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若在补登公告期间,产生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无新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在首次公告期间产生的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网络竞价方式 报价结束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加价幅度:***,***.**元

延时报价周期:***秒

特别提示: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次公告期将顺延*个工作日,最终报价起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附件下载

债权
清单
债权清单.***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毛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经理 ***********
其 他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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