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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肥东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9-03 纠错
项目编号: 24AT51054405379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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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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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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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

****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项目,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县店埠镇南环路包公桥以西***米,主要需维修改造的项目包括屋顶防水重做、化粪池更换、房屋内部维修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图纸。

**日历天

陈双双

皖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其龙、开前正、艾智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地 址:****省****市****县店埠镇南环路包公桥以西***米        

联系方式:********-******** 葛建平****-********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祁门路****号****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项目****文件定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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