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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曹家浜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1号地块

土地矿产 2024-09-02 纠错
项目编号: T20241717091709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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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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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区泖港镇曹家浜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号地块
项目编号 *********************
流转土地标的名称 ****市****区泖港镇曹家浜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号地块
合同到期时间 ****-**-**
出让方名称 曹家浜村
流转土地坐标 ****市****区泖港镇曹家浜村曹家浜村东厍路
流转土地面积(亩) ***.*
流转土地年限
*.*
流转土地形式 出租
意向流转底价(元/亩/年) ***.*
流转交易单位 ****
对意向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户口条件:必须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家庭,原则上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户口家庭为主;因婚入本村*年以上并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 *、年龄条件:**周岁-**周岁(****年*月*日-****年*月*日出生)身体必须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就业条件:必须是无业人员(经社保中心审核就业状况)、自由职业人员必须是未办理过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审核办理情况,经营农业专业合作社除外)。 *、经营能力:经营户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掌握必要的农业种植技术,依靠自身劳动完成农田耕、种、管、收等主要农业生产活动;不得将所经营土地再转包、转租给第*方,不得拼装;除季节性聘用短期用工外,不得常年雇佣外来劳动力从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 *、要有承担风险、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的能力,且信誉程度在村民中有较好评价。 *、家庭农场经营者经营期满后,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在选择新*轮家庭农场经营者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经营权: (*)在上*轮经营期内,为“种养结合”“机农*体”的家庭农场经营者或优质稻米产业化联合体负责人家庭农场经营者,且经营管理水平较好。 (*)在上*轮经营期内,经营管理好、生产水平高,在区级及以上评优中获得各类荣誉的家庭农场经营者,鼓励优秀家庭农场经营者子女在父母到龄退出后,接续承包经营。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重要提示
该笔项目的意向受让方需要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农交所网站或者前往****农交所本分中心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农交所本分中心填写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意向受让方流转交易申请书》或在农交所网站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的*切报名都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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