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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谷阳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8-12 纠错
项目编号: BB2024GZCGJ107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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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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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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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谷阳镇****年第*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凤*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新曹路东段路北鲁屯社区鲁屯中*路***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谷阳镇****年第*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水泥路、沥青混凝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浩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豫****************

*、评审专家名单:蔡宏伟(组长)、刘志国、张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收取为****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谷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县谷阳镇谷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淮上区海吉星广场*#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

*.采购文件

*.评审情况*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 **:**
  • 在线审核
    通过
    ****-**-** **:**

招标文件正文.***

评审情况*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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