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青浦区重固镇福店路东侧36a-01地块

土地矿产 2024-08-07 纠错
项目编号: (2024)28号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地块基本信息
区县 ****区
地块公告/公示号 *********
合同编号 沪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号
地块名称 ****区重固镇福店路东侧***-**地块
出让方式 挂牌
*至范围 东至:河道,南至:***-**地块,西至:福店路,北至:毛家角路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房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计容面积(平方米) *****
受让人信息
受让人 ****
出资比例 ****:***%
受让人法定代表人 康勇
土地建设状况基本信息
合同签订时间 ****-**-**
约定缴款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约定交地时间 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约定开工时间 在交付土地后**个月内
约定竣工时间 在交付土地**个月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建设管理 建设要求 /
住宅套数下限 ***套
保障房配建比例(%) 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以上。
中小套型配建比例(%) 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 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
地下空间要求 地下建设用地规划性质:/;
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住宅配套停车库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
非住宅配套停车库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
本合同未约定但在建设阶段需进行地下空间经营性开发的,受让人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
装配式要求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
全装修要求 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以上,计/平方米以上。
公共服务设施及空间要求 \
绿化管理要求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地率为**%%,绿化面积不小于****.**平方米,集中绿地率:**%%,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平方米,受让人应按以下约定建设及管理:按照《绿地设计标准》(**/** **-**-**** * *****-****)执行。
其他建设要求 /
功能管理 功能业态要求 /
引入行业要求 /
其他功能要求 /
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要求
物业持有要求 *、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物业除外)。
建筑节能环保 绿色建筑要求 按照《绿地设计标准》(**/** **-**-**** * *****-****)执行
土壤及地下水环保要求 受让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污染的,受让人应承担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的相关费用。经相关部门认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出让人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有权追缴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治理修复的有关费用。
其他环保要求 /
转让、出租、抵押管理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不动产权证后,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定自持物业,不得整体、分幢、分层、分套转让;受让人如遇破产、重组、撤销等特殊情形需转让约定自持部分的,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后执行 *)出让宗地为营利性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体育设施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用地的,应由受让人自持。确需整体转让的,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后执行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由受让人自持的物业应与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上的其他房屋*并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不得单独办理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发生改变的,应事先书面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需自持部分物业,应当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受让人应执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管理要求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 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 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设条件,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拒不接受处罚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拒不整改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使用权 *)/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中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出让要求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若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出让活动中违反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出让人决定取消其竞得资格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之后,返还剩余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出让活动中违反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出让人解除本合同的, 出让人和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因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出让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和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特别约定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绿色建筑*星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为:无。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 》(*** **-****-****),《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市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修订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沪建建材〔****〕***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沪建建材〔****〕***号),《近*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在开发建设及投入使用后的运行维护过程中,均应满足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并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将在建设、验收、投入使用、后续运维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以上(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公共租赁住房),计****.**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受让人应当按照《****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实施保障性住房配建,房屋建成后应当无偿移交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在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按以下条款执行:建筑单体预制率**%或建筑单体装配率**%。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沪建建材〔****〕***号),《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装配式建筑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设计、构件生产、施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阶段均应满足装配式建筑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将在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受让人应当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版)》开展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应用,并在设计、施工、竣工交付阶段开展正向***应用。在工程招投标或采购环节,应当在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明确***实施要求,并在合同时明确相应条款;在施工图审查环节,应当交付***模型进行辅助审查;在综合竣工验收环节,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交付***模型。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将在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将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事中事后抽查、检查,对不符合技术实施要求的,应当要求责任主体立即停工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复工。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扣除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面积后的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无,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号),《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设计、构件生产、施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阶段均应满足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将在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计容)的养老服务设施,单个养老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应布局在本宗地居民慢行**分钟可达的空间范围内,并应充分考虑建设的适老化要求,如设置无障碍坡道、无障碍电梯、缓步台阶等。受让人应将上述养老服务设施在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上明确标注,并在设计方案报审前征询区民政部门和重固镇人民政府意见。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重固镇人民政府,由重固镇人民政府运营管理。区民政部门将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移交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商品住宅装修标准不低于****元/平方米(集采价)。 *、根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配建有关要求,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 *、本合同第*条内容以本款为准: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以下规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即 年 月 日之前。涉及商品住房用地的,须在合同签订后的*个月内,即 年 月 日之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含定金),剩余部分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由受让人出资建设控规编号***-**部分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绿地,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建设标准不低于***元/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重固镇人民政府,由****区重固镇人民政府管理。 **、海绵城市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区(管委会)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配建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级,战时用途为*等人员掩护部。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须设置*处移动通信基站的预留位置,并预留传输管孔设施和电源容量设施; (*)根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标准》(**/****-***-****),***-**地块建筑地下室及电梯井道须设置室内分布系统; (*)在对地块内建筑产权进行销售时,地块开发与销售方应在销售合同中对该通信基站的存在情况予以着重申明,确保业主知晓该通信基站。 **、本合同第***条第(*)项以本条款为准: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计****.*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为公共租赁住房,须严格按照《****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的要求设计房型比面积比,装修标准按签署的保障房*方协议为准;保障性住房须配建产权车位,具体比例由区房管局保障房*方协议明确,且车位产权归属区政府指定机构;若分期开发,保障房须在首期开发,并于首期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相关文件下载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
2天体验会员
免费2天会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