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仓储楼屋顶复合板房 | 转让底价 | *.***元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 | ****市兰山区通达路***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次,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本项目分为*个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可单独承租。
*.本项目挂牌底价均为首年租赁价格,房屋租赁期为*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
*.标的均坐落于****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子标的*中的沿街楼*层中间商铺及子标的*沿街楼*层不动产权属证号为鲁(****)****市不动产权第*******号。本次出租面积约****.**㎡,权利人为****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其他,房屋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办公。子标的*中的西侧钢架棚及子标的*仓储楼屋顶复合板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
子标的*沿街楼*层中间商铺及西侧钢架棚,位于****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为钢结构及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沿街楼*层,位于****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仓储楼屋顶复合板房,位于****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钢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目前标的均已闲置。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协商解决租赁房屋的腾空。房屋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在中心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洗浴、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加工、制造、存放或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生产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建设规划或资源整合等)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责任及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处置方案 | 资产包内子标的按单标的处理,单独征集受让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省****市****区桃源街与孝友路交汇处长安花园*号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鲁峰武 | 注册资本 | ******.**元 | |
内部决策情况 | 办公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兰山区通达路***号部分房屋建筑物出租项目项下子标的重新挂牌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