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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第三批药品(第二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中标-中标结果 2024-07-23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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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市第*批药品(第*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医保局,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省****和出让中心,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近期****市医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了第*批药品 (第*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现将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

(*)机构范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军队医院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售药店自愿参加。

(*)药品范围。****市第*批药品(第*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

*、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

(*)执行时间。****年*月*日起执行。

(*)采购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周期*年。

*、相关工作要求

(*)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各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进院。

(*)保障质量和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责任人,要严格质量管理,保障药品供应。首年约定采购量已导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电子合同方式签订采购协议。采购周期内若医疗机构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加强监测监管。各级医保部门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中选药品优先使用、药品质量的监测监管,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强同医疗机构沟通,及时掌握执行情况,辖区内出现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等重大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置,并向省医保局报告。

(*)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中选药品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按****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相关要求执行。鼓励非中选药品主动降价,与中选价格趋同。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 *:****市第*批药品(第*批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


****省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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