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1号2号馆305铺物业【企业自挂牌项目】

产权交易 2024-07-17 纠错
项目编号: CTWY-【LH】-物管-(20)-号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出租****市****区流花路***号内自编*号*号馆***铺物业 【企业自挂牌项目】

    承租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租赁期限:*年;
    *.装修期:无装修期;
    *.租金标准:首年月租金不低于**元/㎡.月(含增值税税款);
    *.租金递增率:无递增;
    *.综合管理费标准:自起租日起**元/平方米.月(含公共区域的安保及保洁,不含中央空调、餐厨垃圾清运、油烟处理、噪声和废水处理);
    *.履约保证金: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倍及首年月综合管理费的*倍;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元/平方米向出租方指定的****人交纳;
    *.租赁区域内,出租方提供*相电****的供电量,提供给水**/,排水**/;承租方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需要增容的,经出租方同意增容方案后方可实施,增容的手续、施工及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设备设施验收投入使用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电费单价按供电单位收费标准计收,计费用电量为实际用电量与损耗电量(含变损和线损)之和。其中,实际用电量按照电表自动扣取的读数计算,损耗电量按实际用电量的**%计算。水费、污水费按供水单位收费标准计算。由****人收取水费的税费,税费根据开票当期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招租物业产权为****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集团”)所有,现招租人已承租该物业,具备物业出租资格。
    (*)招租人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招租物业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承租人还可到招租人驻场办公场所查询。招租人披露的信息仅是招租人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承租人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各意向租赁人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意向招租项目自发布招租信息之日起,可能会根据项目周边市场租赁价格水平、业态规划调整、意向承租人报名竞争情况、商业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情况,对租金标准、商业条件等做出调整或终止该项目的招租,各意向竞投人须完全理解和接受招租人因市场变化而做出的该种调整。
    (*)意向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业态,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符合营业要求的相关证照,招租人仅提供协助。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特别声明

*、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