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还未登录。成功注册登录后,将可查看更多信息
登录 立即注册 还未注册?
返回首页
分站:
河南 山东 北京 上海 江苏
更多

2024年7月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范学培训学校)

招标-其他 2024-07-08 纠错
业主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 单位

联系电话:查看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年*月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范学培训学校)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关于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申请人李欣蓉与被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经审查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企业破产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住所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中路茶山馨苑*栋*楼,注册资本为****元,法定代表人****。核准经营范围为:非学历教育培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李欣蓉与被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湘****民初*****号民事判决,判令:*、原告李欣蓉与被告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范学培训学校辅导协议》于****年*月**日解除;*、限被告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向原告李欣蓉退还课时费** ***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未退还的课时费为基数,自****年*月**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李欣蓉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民事判决生效后,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未在生效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李欣蓉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截至****年*月**日,应当执行的金额为** ***元,已执行到位*元,尚有** ***元未执行到位。经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目前并未发现长沙市岳麓区范学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法律上、客观上存在处置不能,遂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湘****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编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且具有*级及以上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住所地不在长沙市内的须派工作团队常驻长沙办公。联合申报的(申报机构不超过*家),须明确主申报机构,并向本院提交合作协议,明确各申报机构的工作职责及报酬分配;

(*)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

(*)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年*月*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件破产案件;

(*)截至****年*月*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年以上未结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团队核心成员配备应当与其在****备案人员*致,如被选任为管理人后,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变更。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条、《****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条、第***条、第***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管理人申报表》(同长沙中院表格,见中院任*破产案件公告),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其中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另密封资料封面应备注申报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名称、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未写明,视为放弃),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纸质资料*份,同时提供电子***文件用光盘存储*份,同时密封装袋)。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中,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清算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清算组参与审结的破产案件情况(此处仅指申报机构直接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如系申报机构成员参与破产案件管理人、清算组的,应单独另附表说明),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破产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内容(对已在本院担任过管理人的或曾向本院提出过申报并提交过上述*、*项资料的,就上述*、*项资料仅需提供变动或补充部分,应着重提供本条的相关资料),该方案为本院评审的重点事项;

*.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截至本公告之日,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清算组已办结和正在承办的破产、强清案件数量及进程(包括在本院承办的案件情况);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清算组情形的声明。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第*个工作日下午**:**止,即截至****年*月**日中午**:**止。(以**点前司法技术室收到书面资料为准)

*、选任方式

依《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在符合公告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最终管理人,以及作为更换管理人的备选机构。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冯萍胡淋伟****-********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室

破产案件承办人:左钢 ****-********

电子邮箱:******@***.***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年*月*

展开全文

推荐公告

更多
点击右上角的···,即可分享该项目给好友
知道了
知道了

体验会员

请立即收下吧!

恭喜您获得
免费体验会员,请前往领取!
立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