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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青峰路297号雅山郡商住小区1号楼1单元13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出让 2024-07-0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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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拍卖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至****年*月*日上午**:**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物:案号****)*******号,位于****市****区青峰路***号雅山郡商住小区*栋底商住宅楼*单元****室,高层*室*厅,面积:***.**㎡,权证号:新(****)****市不动产权第*******号。详细情况请联系拍辅机构

*、网****:******元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元

*、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看样请与拍辅机构联系。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通过线上(网址:*****://**.******.***)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须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在成交之日起*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昌吉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行号:************】

*、关于竞买标的的过户手续、税费等事宜,请意向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前期所欠交费用(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税法规定由资产占有方(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房产腾退期限为*个月,拍辅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同送达。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判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拍辅机构:*****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昌吉市人民法院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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