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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双城区青岭满族乡群利村经济合作社群利村西南岗子5.9亩一年使用权出租13

产权交易 2024-07-01 纠错
项目编号: SCDQ_CQ_2024_S_3036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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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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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双城区青岭满族乡群利村经济合作社群利村西****子 *.*亩*年******

联系人:刘文龙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刘文龙
法人电话:***********

地块名称:群利村西****子 *.*亩
坐落:****省/****市/双城区/青岭满族乡/群利村
转出面积:*.*亩
项目编号:****_**_****_*_****
转出土地用途:种植业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旱田
挂牌价格:****.* 元(总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在发包期限内,发包标的所产生的地力补贴归村集体所有,粮食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在发包期限内,标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标的用途不得更改,种植要求以村集体实际要求为准。 *、发包期内,机动地不得转包、不得弃耕。 *、本次发包机动地仅限于农业生产简单维护,不得改变机动地使用性质或区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村集体备案,应取得纸质意见答复。 *、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交易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受让方条件:只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名,以身份证为准。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转出方签订为准。
交易保证金(元):***.*
价款划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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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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